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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六合区2010年拆迁,城市拆迁,2018年拿房,当时预留的26万每家合法吗?

南京六合区2010年拆迁,城市拆迁,2018年拿房,当时预留的26万每家,作为拿房款抵扣,但是现在不给利息,协议上没有提到利息事情,合法合理吗?还有延期三四年拿房,导致评估价很高,自己延期虽给了安置费但是杯水车薪,过高房价让我们买单,合法吗?请回答
ask6392315065|2018-05-12 15:4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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