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年家里房子拆迁,当时的市值39万。家里人口母亲和姐弟共三 人(父亲
02年家里房子拆迁,当时的市值39万。家里人口母亲和姐弟共三 人(父亲于20年前过世)06年母亲去世,去世前交待唯一这套在拆迁中的房子赠于儿子(口头没有书面)。06年10月弟弟基于家里的房子给了自己,补偿姐姐现金19万多(有银行转帐凭证)。由于对弟弟来说,姐姐是唯 一的亲人,所有的这些分配,都是口头协商好,房子给了弟弟,现金... 展开
其他答案
你好,你的这种情况在拆迁案例中是常见的,人们在现实生活中以友情来规范生活中的种种行为,这是无可厚非的,尤其是国人更相信公道自在人心的道理,而忽略了人性的弱点。所以人们在生活中总是以友情而不是以法律的形式去规范行为,由于缺乏一种规范的道德而陷入过于完美的境界,所以人们即达不到又无法具体的操作,而在利益的驱使下人们就会违背这种似是而非的道德说辞,来达到他们能够达到的目的,这一点是再正常不过的了。所以我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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