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一个事,我老婆和她前夫离婚后有一套拆迁安置房,产权为前夫和女儿三人共同所有(房屋拆迁协议名字为前夫)可以让他们居住吗?(来自福州盛景黄山小区)
你好,顾律师,我想咨询一个事,我老婆和她前夫离婚后有一套拆迁安置房,产权为前夫和女儿三人共同所有(房屋拆迁协议名字为前夫),女儿归前夫,有女方长期居住,如女方再婚,再婚夫妻可以居住,男方不得干涩,写明房屋不得变卖和转让。现由于我们夫妻另外有住处,该房屋已出租。现男方再婚后已离婚,说没地方让女儿住了,他们父女要住到该房屋去。现...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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