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购一套公寓,该公寓有一份和某酒店10年的租约、该租约房租季付、并约定了应在到期对应日前七天支付房租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追究酒店的违约责任?
新购一套公寓,该公寓有一份和某酒店10年的租约、该租约房租季付、并约定了应在到期对应日前七天支付房租。现在明天就是到期日,酒店方面一直称是“银行未到帐” 拒绝支付房租。在房屋交易后 酒店方面告知 变更收款人账户即可 无需重新签合同,所以现在手上的合同出租方为前房东。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追究酒店的违约责任
其他答案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