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买房到期不付首付,己过根本违约的延迟10天期限,之前己发催促函我希望以最低成本没收定金方式了结此事应该怎么办?(来自天津希望小区)
请问律师:对方买房到期不付首付,己过根本违约的延迟10天期限,之前己发催促函,现发解除合同律师函,对方拒收,我希望以最低成本没收定金方式了结此事应该怎么办?
其他答案
尊敬的咨询者,您好,根据你刚刚咨询的问题,合同法中有三金,这是指赔偿金、违约金及定金。定金是为了保证合同履行的约定而支付的相关费用。违约金是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而约定的违约费用。而赔偿金则是为了使同保证合同履行方获得损失的一个补偿。赔偿金与违约金是不可以同时适用的。赔偿金是法定的违约金,具有补偿性质。而违约金则是约定的,其具有补偿及惩罚性质的约定。在一份合同中可同时约定定金与赔偿金,或者同时约定定金 展开
2018-05-05 17:4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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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合同自函件发送之日起解除,如对方拒收,建议公证送达,根据协议内容追究对方逾期违约责任。如需咨询其他法律问题,可以马上拨打我们头像下面的联系方式详细说明案件情况,让我们直接为您解答。
本律师的建议:直接没收即可。当然,催款那些文件和文书要保留好。另,您聘请的发律师函的律师一句话都不愿意和您多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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