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天津经适房买卖申请条件是什么?
其他答案
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经济适用房申 展开
2018-05-02 12:3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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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1、具有天津市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非农业户籍;2、家庭上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2倍;3、拆迁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低于25万元,且他处无住房的拆迁户。购买资格认定:1、申请人户籍的认定。以申请人户口簿记载为准,认定其户籍所在区。2、家庭年收入的认定。申请人家庭收入按其被拆迁住房同户籍家庭成员合并计算。3、拆迁补偿安置费的认定。拆迁补偿安置费以申请人与拆迁单 展开
市中心区申购经济适用住房,首先要参加城市住房困难家庭申报登记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目前,本年度此两项工作尚未开始,一旦开始组织实施时,会向社会发布公告,请关注媒体宣传,届时请在规定时限内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领取并提交相关材料。 目前,市中心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是: 1.申请家庭已在住房困难申报登记工作中登记入库;2.申请人具有芝罘区或莱山区城市常住居民户口;3.申请家庭成员上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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