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逐年提取还贷的,住房公积金的金额如何确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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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转账还贷包括逐月还贷和逐年还贷。如果是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转账还贷是逐月还贷的,个人账户提取时需留存1年的金额,不能全部提取。第五条逐月还贷提取金额按下列规定执行:(一)逐月还贷委托人在委托期间,必须在本人住房公积金(不包含新职工住房补贴)账户中保留逐月还贷委托协议签订之日前,最近一个月的住房公积金月实缴额的12倍(以下简称保留余额);(二)逐月还贷提取金额为保留余额以上部分,并且 展开
2018-04-28 08:5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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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和《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重新发布。新贷款办法将于11月24日执行,提取办法于12月1日执行。与原办法相比,新办法具有如下特点:一、贷款政策调整(一)增加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两类贷款品种为支持中低收入职工购房,新办法规定,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及限价商品住房的职工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长年 展开
只要你没有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就可以申请办理公积金冲还贷手续,以部分提前还贷或者全部提前还贷的方式,用自己的公积金账户里的储存余额来冲抵商业贷款。做法:一般是去原贷款经办行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的委托手续,办理手续需要提供身份证、借款合同、结婚证书或未婚证明、职工住房公积金结存单等资料,并且一般银行每年为你办理一次公积金冲还贷手续。公积金冲还贷采取余额还贷法,用提取的全部住房补充公积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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