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樱桃200棵以经8年的树龄了,共有土地7亩,现在我们这里政府征地这样合理吗?
尊敬的律师你好|我有樱桃200棵以经8年的树龄了,共有土地7亩,现在我们这里政府征地,每亩地只给两万肆仟元人民币,说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赔偿,占用的地也不给钱了,这样合理吗。
其他答案
农村养殖合作社,属于合法的经济组织,其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国家征收土地时,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应当给养殖合作社的人,一般省级人民政府的规定,两项款的80%归土地使用权人所有,养殖设施,有评估公司按照当地的市场价给予评估,评估价即为补偿价,养只禽类的补偿,按种类和数量,有的地方有补偿标准,没有补偿标准呢,仍然有评估公司评估,
你好,根据你的情况叙述,当地制定的补偿是不合理的,对于土地征收补偿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价格区间在几万到几十万,地上附着物的情况需要有具体的评估公司进行测量评估,建议不要签署任何文件,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您好,我是山东居高律师事务所王胜军律师,土地征收费用包括地上附作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安置费,以及社保费用,地上附着物补偿每个地级市都有新的补偿标准,你对当地的补偿安置方案不服,可以提出自己的观点,进行复议或者诉讼。有法律问题可来电咨询或者面谈,很高兴为你解答。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270号彩云大厦1406室。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