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套拆迁安置房卖给别人也签了合同总房价95万对方先期支付了40万定金【合同未注明违约金的比例】乙方支付的定金我需要尝还吗?(来自福州盛景黄山小区)
我有一套拆迁安置房卖给别人也签了合同总房价95万对方先期支付了40万定金<合同写明>,合同约定15个工作日完成交易并支付剩余房款,可乙方一直拖了半年没有完成交易而在他支付定金是压了我房子一些证件,我现在急需用钱找他要证件未果怎么办,乙方违约我能要求其支付违约赔偿金吗?【合同未注明违约金的比例】乙方支付的定金我需要...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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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对方支付的定金超过合同总价款的20%,以总价款20%为定金金额,可以适用定金罚则,对方违约不予退还,适用定金罚则之后不能再主张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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