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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拆迁的事,对方说有部分面积补偿不符,补偿款多补给我们4000元是否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您好,2010年拆迁的事,对方说有部分面积补偿不符,补偿款多补给我们4000元,2018年3月起诉我们让退还这4000元,时隔这么多年,对方的起诉有效吗?是否已经过了诉讼时效?请您帮分析下
ask415785315|2018-04-12 18:56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将暗色那么

从知道之日起计算时效,应超过了。诉讼时效是一种权利,你要以此抗辩,否则法官就认为你放弃这一权利。
2018-04-12 19:40
来自北京市

ask4832209001

如果仅是债权的话,可以以此抗辩,建议再找寻其他证据予以作证。
2018-04-12 19:29
来自北京市

ask5668646648

建议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诉讼处理
2018-04-12 19:22
来自北京市

ask9546065675

民事纠纷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
2018-04-12 19:1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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