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律师!您好,请问没分户前以我父亲为户主共11人,在2004年时村委已分宅基地给我父母名下各一块住宅用地,根据村委会有关会议的规定,于2007年初贴出一份公示,内容是凡属我村 2005 年 12 月 31 日前分户的村民,不论本村民是否已有祖屋地,每户(以户口簿户号为依据)安排一块宅基地.由于我已2003年注册结婚在2005... 展开
李律师!您好,请问没分户前以我父亲为户主共11人,在2004年时村委已分宅基地给我父母名下各一块住宅用地,根据村委会有关会议的规定,于2007年初贴出一份公示,内容是凡属我村 2005 年 12 月 31 日前分户的村民,不论本村民是否已有祖屋地,每户(以户口簿户号为依据)安排一块宅基地.由于我已2003年注册结婚在2005年12月26日与我父亲分户,分户后我以新的户囗本为户主并且我母亲跟我一个户口本,2007年我都份去抽宅基地(只是当时抽空标但日后有宅基地再按排).2018年又有宅基地分,但村委明确我不能再分宅基地理由是不管你什么时候分的户,现你母亲已和你同一个户口本.请问这样村委有没有违返2007年的会议规定?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