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以前私房土地证只有外公名字,房子由其女儿和其共同建造,办理房产证更名,是否有法律效力
请问以前私房土地证只有外公名字,房子由其女儿和其共同建造,但无证据,外公去世后其儿子未经其他姊妹同意,办理房产证更名,现不让女儿居住,请问这种情况女儿可以分的房产,其房产证是否有法律效力
其他答案
首先应该看看老人有没有遗嘱对此有说明,如果没有,则可以按照法定继承,尽到主要赡养老人义务的可以多分。对于他们办理的变更登记,女儿可以以自己也有继承权为由申请异议登记。
2018-04-01 13:0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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