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下列资料: (1)《宝鸡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缴存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职工单位代为办理的,职工须在《宝鸡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上签字,如因故不能签字的,由单位出据原因说明,并加盖公章。 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时,除提交上述办理资料外,还须按下列不同情况提交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需提供: 1、购买商 展开
缴存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下列资料: (1)《宝鸡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缴存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职工单位代为办理的,职工须在《宝鸡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上签字,如因故不能签字的,由单位出据原因说明,并加盖公章。 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时,除提交上述办理资料外,还须按下列不同情况提交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需提供: 1、购买商品房、保障性住房需提供: 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预售合同》和首付房款凭证。异地购买商品房,应提供有备案登记章的《合同》或备案登记查询方式,购房人配偶提取的须提供结婚证,购房人直系亲属提取时,应提供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2、购买二手房需提供: 房地产买卖协议,权属变更后的房屋产权证,契税完税证。 3、购买单位集资建房需提供: 集资建房批复,单位分房花名册及集资建房合同、首付款收据。 4、购买拆迁安置房需提供: 房屋管理部门制式的拆迁安置协议,缴纳房款凭证。 5、职工在农村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需提供: 宅基地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宅基地审批表),农业户口簿,村民委员会或乡镇政府出具的建房证明,婚姻或家庭关系证明,相关费用发票。 6、职工大修自住住房需提供: 房屋产权证、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应大修证明或危房鉴定证明,相关费用发票(或分摊到本户的修缮费用发票)。 (二)职工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需提供: 1、职工在本中心公积金贷款需提供: 只需填写《宝鸡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职工偿还商业银行购房贷款需提供: 购房合同、结婚证、借款合同、借款凭证或还款计划表、最近一期的还款证明(是指贷款银行最近一期已扣划贷款的证明,合同约定在银行柜台直接交现金方式偿还住房贷款的,提供有银行签章的最近一期现金缴款单;合同约定采用活期存折方式偿还住房贷款的,提供有银行最近一期扣款记录的存折;合同约定用银行卡方式还住房贷款的,提供贷款银行出具并签章的最近一期扣款证明),以上资料每五年提供一次。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