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重庆公积金首套房贷政策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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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积金首套房贷款政策;根据从今年1月1日起实行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个人最高可贷款金额由原来的30万调整为4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可贷款金额由原来的40万调整为5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借款人还款年限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3年,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2018-03-31 09:1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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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2016年重庆公积金首套房贷政策:一、首套房首付比例大部分首套房的首付比例都为30%,也有少部分的确将首套房首付比例降至20%甚至10%。二、首套房定义1. 贷款并结清后再买房,算首套房;2. 贷款过房子后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的,此时再买房,算首套房;3. 全款买过一套房再买房,算首套房。希望你的回答能帮到你。
你好,根据调整后的政策,户籍的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6个月)以上,回随州市市购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保证金缴存账户,一次性缴存6000元住房公积金后,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同时,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调整到40万元;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限额由25万元调整为35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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