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租是否能要求补偿,有哪几点?
您好,本人从2006年8月23日进入湛江市廉江市一家饲料厂工作,第一次签订合同是2008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已过期,并未补签,因公司效益不好现在转租,如果可以和新东家签订合同,是否可以要求补偿,有那些补偿
其他答案
如遇拆迁可以要求补偿。因为虽然你的房屋已经灭失,但土地使用权还是你的,拆迁后土地的使用权发生了转移,所以你可以要求补偿。如果还有附属物或构筑物,这些也是要补偿的。
2018-03-30 13:4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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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此种情况下要看你的损失情况,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你实际损失。律师建议,因为你签订合同的失误,可能无法得到对方违约赔偿,建议看是否能和开发商协商下赔偿,打官司可能对你们不利。
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承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在出租的行为,需要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原承租人将其原出租的房屋或全部再出租时,需要注意四点;房屋转租必须取得原出租人的书面同意;2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的终止日期;3转租合同生效后,承租人必须同时履行原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4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的,转租合同随之变更,解除或终止。注意事项需要将转租合同和原房屋租赁证 展开
首选,把你当时签合同的协议拿出来看看,有没有补充协议,上面有没有条款,对于质量又补充。可以对其要求补偿。如果有的话,可以要求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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