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一个关于公积金买新房的问题续:还是有点不明白
我的意思是 我公积金帐户里有4万了 现在我买房 自己已经首付现金33万 然后又贷15万公积金贷款 我想知道 当我贷款办完之后 这4万块钱可不可以凭借购房发票提出来(并且 是不是最多可以提出发票中所列出的金额 如果有那么多余额的话) 然后的15万重新开始从公积金帐户里扣除呢?
其他答案
可以将账户里的余额全部提出来,跟首付发票没有关系,只要保留账户就可以了,你以后交的公积金会继续存在账户里,每半年可以提取一次,15贷款是你用工资来还的,不是从公积金扣除,但你可以每年提取的公积金充抵一部分还款。
2007-05-23 20:4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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