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政策法规>拆迁>拆迁> 问题详情

事情是这样王某于2005年因政府拆迁补偿获得安置土地,再在2008年把安置地卖给将某这样的买卖合同有效吗?

你好,事情是这样:王某于2005年因政府拆迁补偿获得安置土地,再在2008年把安置地卖给将某,再2010辛将某把地卖给我,(2014年在我手取得了国有划拔土地证,户名是王某),再于去年我再卖给刘某,现刘某在国有划拔土地上建房,王某阻止施工想收回土地,我该怎么办,这样的买卖合同有效吗?走法律程序该从那入口,谢谢?? 。
ask9990869302|2018-03-26 08:03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4229224342

安置地是不可以交易买卖的
2018-03-26 08:24
来自北京市

ask4034643074

安置地不可以交易
2018-03-26 08:17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