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3年买的第一套自主房,是江南名邸,在工行贷款的,因为单位和生活圈都在长宁,因为太远,LP不想住过去,于是在05年5月在金色西郊城又买了一套,还是工行贷款的,因为第一套房子来不及出售,于是贷款利率只好作为第二套房的利率,可是在05年7月份第一套房子就出售了,于是我就和工商银行申请,按照实际情况,帮我的所谓的第二... 展开
我03年买的第一套自主房,是江南名邸,在工行贷款的,因为单位和生活圈都在长宁,因为太远,LP不想住过去,于是在05年5月在金色西郊城又买了一套,还是工行贷款的,因为第一套房子来不及出售,于是贷款利率只好作为第二套房的利率,可是在05年7月份第一套房子就出售了,于是我就和工商银行申请,按照实际情况,帮我的所谓的第二套住房贷款利率更改伟第一套住房,但是交涉几年了,一直没有结果,工行的工作人员说不行你就转贷,但是咨询其他银行,利率虽然比工行低,但是还是按照工行给我确定的二套住房性质来调整利率的,其他银行的工作人员说像我这样的情况是可以更改为一套住房贷款利率来执行的,因为实施也是如此,但是必须要首次放贷银行来操作,但是工行就是不肯配合,我实在想不明白?我该怎么办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