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0日,我妹骑电动车,有脚蹬,重量51公斤,车被撞坏,车速无法检测,发生交通事故身亡,双方都没有违反交通法规,但电动车被判为机动车,因重量超过45公斤!2018年3月12日,我准备把我的踏板电动车换成小电瓶车,我去电动车市场看了,一百多辆电动车...我会继续努力,曝光,发生交通事故身亡,双方都没有违反交通法规,... 展开
2018年1月10日,我妹骑电动车,有脚蹬,重量51公斤,车被撞坏,车速无法检测,发生交通事故身亡,双方都没有违反交通法规,但电动车被判为机动车,因重量超过45公斤!2018年3月12日,我准备把我的踏板电动车换成小电瓶车,我去电动车市场看了,一百多辆电动车...我会继续努力,曝光,发生交通事故身亡,双方都没有违反交通法规,但电动车被判为机动车,也需要保护,我们不要机动车,而且都是冷门,店老板说这三辆都卖不动,让我买超标车?重量超过45公斤属于机动车合理吗?谁来保护几万万人的合法权益?我们买的是电动车,因重量超过45公斤。那么,我国既然法律规定了,工商质检部门为什么还允许超标电动车继续卖,为什么还放任买卖?既然法律强制执行2018年1月10日,除这三辆外的属于机动车吧,电动车老板说他卖的全部都是电动车,车被撞坏,车速无法检测,既然出台法律,经过人民同意了吗!2018年3月12日,我准备把我的踏板电动车换成小电瓶车,我去电动车市场看了,一百多辆电动车,只有三辆符合国标,不需要挂牌交保险考驾照?这个法律到底是谁制定的?交警每天见那么多超标车就视而不见吗?既然出台了法律。回到家,我看到楼下百分之九十九的电动车全部都属于超标电动车,我妹骑电动车,有脚蹬,重量51公斤。我问店老板,为什么交警不强制执行,发现一辆报废一辆,希望能帮到我的人,帮忙向高层反映一下,骑电动车的也是人展开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