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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租赁

 我在2002年租赁了农村的10亩荒地,与村委会签订租赁合同,租期为70年,租金一次性缴清5万元,用途为工业或养殖用,我在这块土地上投资100万元建了厂房围墙等设施,如果政府回收土地,我会不会得到相应的赔偿?赔偿的额度怎样定量?
乌蒙昭昭|2011-11-16 15:17

其他答案

素面泥人

 分析如下:第一,你不是土地的所有人,在国家进行征用的同时,就无法得到相应的补偿。这是集体所有权,该村委会集体享有相应补偿的权利。【物权法】第四十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 展开
2011-11-16 15:1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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