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建议你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至第六十四条都有规定,集体土地为办理手续不能出让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至第六十二条规定: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也可以经批准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兴办企业的建设用地,必须严格控制 展开
您好,建议你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至第六十四条都有规定,集体土地为办理手续不能出让土地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至第六十二条规定: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也可以经批准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兴办企业的建设用地,必须严格控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按照乡镇企业的不同行业和经营规模,分别规定用地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重建、扩建。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