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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房公积金还贷的一个问题

我想问的问题是:如果我购房时以我个人的公积金帐户办理了贷款,在还贷开始后我能用我和我爱人的帐户共同还贷吗?
ru_by|2007-05-23 10:26

其他答案

欧逸小罗

住房公积金如何支取和使用? 一、购买、建造、大修自有住房时的支取。 《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职工按照《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支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的,应当提供下列证明: 1、购买自有住房的,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建造自有住房的,提供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大修自有住房的,提供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2、支取同居一处家庭成员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的,应 展开
2007-05-23 10:31
来自北京市

房天下知识为您分享了一条干货

朝阳大道东

可以的,可以把你爱人的公积金也提出来还贷款
2007-05-23 10:31
来自北京市

小林无天

不可以的,必须用两个人的名义才行,而且现在单人最多只可贷15万,两个人可贷30万,何乐不为呢?
2007-05-23 10:31
来自北京市

木美林

1、如果房子是你们婚后买的,虽然房证上没有你爱人的名字,但按法律规定这房子也是你们的共有财产;2、所以你爱人可以申请提出公积金用于还贷的。
2007-05-23 10:3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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