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公要卖房子,人在外地,回不来,委托了售楼处卖房子,有...
我公公要卖房子,人在外地,回不来,委托了售楼处卖房子,有人来看房子的时候,我家三姨帮忙开下门,谁知道,三姨私底下联系了来看房的客户,并且私自跟客户签了售房协议,收了人家两万块的定金。现在三姨扣下了两万块定金,不给我公公,说这是她的好处费。怎么处理?注明,我们没有委托三姨卖房,没有委托三姨签字,她自己代签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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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主要擅长工程建筑、房产纠纷、知识产权、金融证券案件处理,针对您这个问题,我给到您的建议是:该销售协议未经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其次,依据的法律法规是: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祝您早日解决,如需进一步帮助,请点击我头像右侧的电话,与我电话沟通.
2018-03-09 09:3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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