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0年,有人找到我和另一个人,用我的印章,签个名,按个指印,可以贷款2000元那个人的继承人是不是应该还这笔账?
在2000年,有人找到我和另一个人,用我的印章,签个名,按个指印,可以贷款2000元,当时我是贷款人,另一个是担保人,2001年是他还缝过利息,其中信用社也来催过款,我把带到用款人那里,2012年时他意外死亡了,这钱我出我一点没用,那个人的继承人是不是应该还这笔账?
其他答案
你好,你是信用社的贷款人,应该你还偿还,你还了款后,如果说这个钱是那个人用了,你可以再向那个人追偿,但是那个去世了,你可以在他继承人在遗产继承的范围内要求继承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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