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政策法规>房产政策>房产政策> 问题详情

深圳市保障房申请有哪些限制条件?

ask4476731896|2018-02-22 14:45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505890018

您好,据了解,深圳市保障房申请限制条件:申请人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年满18周岁的子女不能列为共同申请人(未满18周岁的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的,不影响其成年后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年龄后以单身居民身份申请本市住房保障)。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条件的,可以以个人名义提出轮候申请。
2018-02-22 15:22
来自北京市

ask3697561532

深圳市保障房申请限制条件有:(一)全体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市户籍;(二)家庭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三年均低于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三)家庭财产价值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家庭财产总值限额;(四)家庭成员不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和虽未经登记但家庭成员中的一人或多人以所有人的名义行使权利的住房;(五)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希望能够帮 展开
2018-02-22 15:07
来自北京市

ask9903786090

深圳保障房需要以下几个条件.1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2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3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2018-02-22 15:00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