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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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低于20万元的,最高额度按照20万元核定。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 展开
2018-02-17 11:4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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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可贷额度低于20万元的,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按20万元核定。职工首次购买自住房申请贷款的,在此测算额度的基础上可增加20%。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帮助谢谢。
根据长沙公积金新政,职工(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使用公积金贷款,贷款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是: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低于20万元的,最高额度按照20万元核定。
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其贷款额度按照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和缴存额情况测算,但不得超过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其计算公式为: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号余额)*2。可贷额度按“可贷额度公式”测算低于20万元的,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按20万元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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