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份,十七中微欢公路两旁的门面房被政府征收拆了,拆迁办给的补偿对于被拆迁戶来说很不合理前几天下来通知单说分钥匙?
2013年7月份,十七中微欢公路两旁的门面房被政府征收拆了,拆迁办给的补偿对于被拆迁戶来说很不合理,不论房主房子面积有多少,每户只能选一套安置住房,剩的补偿款说分到房子再给,打了白条,这一等就是五年半,拆我们的是商业门面房,补的是安置房。有的有房产证。我的有房产证,拆迁办有沒有房产证都一样赔。补的第一层1050元一平方,二层...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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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拆迁方的这种做法是不公平的、违规的。根据国务院令590号,补偿应当按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同地段、同类型的房地产市场价 政府补贴价X建筑面积。拆迁方的这种做法是单方面的霸道行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另外,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偿和奖励 展开
2018-02-06 14:4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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