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搬迁至异地,员工赔偿问题请教:我的情况是:第一:公司目前已经搬迁至异地,主营业务也几乎没有;但是公司名称和场地都还存在,原公司工作地址内,也有人继续工作;现在公司因为生产停止,提出安置补偿;我属于技术性岗位,公司提出,公司现在还存在,所以不给赔偿,通俗的说就是拖。第二:我在现公司工作已经满9年,签订过两次固定期限合同... 展开
关于公司搬迁至异地,员工赔偿问题请教:我的情况是:第一:公司目前已经搬迁至异地,主营业务也几乎没有;但是公司名称和场地都还存在,原公司工作地址内,也有人继续工作;现在公司因为生产停止,提出安置补偿;我属于技术性岗位,公司提出,公司现在还存在,所以不给赔偿,通俗的说就是拖。第二:我在现公司工作已经满9年,签订过两次固定期限合同,第一次三年,第二次五年,2017年合同到期,但是公司没有找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恰逢公司搬迁,我是否可以向公司提出双倍补偿?我的问题是:第一:如果公司名称和场地都还存在,我的岗位还存在极少一部分,但是公司其他部门员工都已经补偿;这个时候我是否可以向公司提出N 1赔偿?第二:因为公司第三次没有找我签订合同,但是我们还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工资打卡);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赔偿2n,请问这个N是指合同到期后没有签订的月数还是说怎么规定的?第三:恰逢公司搬迁,我能否同时向公司要第一和第二条的赔偿?谢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