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婆婆单位的福利房,但是只有居住权无产权,后来我父母也进了婆婆所在单位有资格分吗?
房子是婆婆单位的福利房,但是只有居住权无产权,后来我父母也进了婆婆所在单位,和婆婆住在一起,92年这套福利房(无产权)由婆婆通过单位转让给我父亲,2004年房改福利房可以买产权了,由我父亲出钱购买产权并办理房产证,同年房屋拆迁拿赔偿金后另购房屋,父亲还有两兄妹,想已现在的房价分财产,有资格分吗
其他答案
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父亲作为房产的产权所有人,在房屋动迁时作为被拆迁人享有动迁安置补偿利益。父亲的兄妹并不享有主张分割的权利。
2018-02-03 15:4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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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情况如果涉及诉讼,你父亲的兄妹必须举证现在的房屋是你婆婆的遗产,他们也很难以遗产继承去法院立案。如果你们私下就现在的房屋的房价分财产也不需要分给你父亲的兄弟。当时如果是经过你婆婆同意,而且单位也转给你父亲的。并且你父亲后来买了房产了。当时的福利房应该是属于你父亲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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