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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的房子,婚后还在还贷,婚前部分不算共同财产,婚后还贷部分算。离婚时该套房产的归属先由你们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该套房产应该归你个人所有,但对于另一方还贷及增值部分,你应该给对方一定的补偿。
2018-02-01 10:0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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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新婚姻法,对方同意而加名,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因为该房事实上仍是对方婚前财产,故简单说有效或者无效没有法律意义。你要把对方的婚前房产通过婚后加名而改变成双方共有的话,做好让对方给你出具赠与婚前房产的赠与合同。这样赠与合同加变更登记(即债权行为加物权行为),婚前房产就变成法律意义上双方的共有房产。希望帮到您。
如果要加上对方名字的,可等到办出房地产权证后,到房地产交易部门申请办理一个共有证就可以了,无需额外负担费用,带上房地产权证、结婚证、双方亲自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即可。不管该房屋之前是什么方式获得的,只要房产证上是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就归夫妻双方共同拥有,此外,即使是婚前买房,但是如果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还款的话,那么即使房产证上是一个人的名字,也同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此房屋作为婚前个人财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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