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管公房拆迁,拆迁办公布租赁关系自拆迁公布开始终止冻结,承租人刚签完拆
自管公房拆迁,拆迁办公布租赁关系自拆迁公布开始终止冻结,承租人刚签完拆迁协议,已向拆迁办交房,还没拿到补偿款,这时产权单位给拆迁单位发函,说要收回承租人承租的房子,目的是想得到拆迁款,请问产权单位给拆迁办发的公函有法律效力么,能对承租人得到补偿产生影响么
其他答案
既然是公有房,则拆迁款应归承租人的。产权单位发的函不会阻止拆迁的发生,况且,承租人与拆迁单位的拆迁合同都已签订。
2018-02-01 12:2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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