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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之前有个二房主转租房子,我住个40天,40天到期后,二房主由于找

您好 之前有个二房主转租房子,我住个40天,40天到期后,二房主由于找中介,中介额外收取了一些费用,如一年到期房屋打扫费,二房东为了减少损失 毫无目的扣了当事人200押金,可以追究他的法律责任吗?有个二房东和当事人的合同,是二房东和当事人签的 有签名手机号和身份证号,不知道有法律效益没?
ask2879637927|2018-01-26 14:21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547547244

您好,建议您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向法院起诉解决!
2018-01-26 14:59
来自北京市

ask8159330198

合同纠纷: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无法协商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018-01-26 14:44
来自北京市

ask6146490686

如您们双方依法签订相关协议,其约定是有效的,建议您细叙述合同内容您进一步分析。
2018-01-26 14:3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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