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6月份从李某手中购买二手按揭房一套,当时,给李某现金11万元请问您我该怎么办呢?
我于2010年6月份从李某手中购买二手按揭房一套,当时,给李某现金11万元,下余银行贷款10万元,按15年逐月由我还清。在后来这七年间,由于突发事件,有两次逾期两天还款,时下,李某以他在银行留下不良征信记录为由,向我索要违约金三万元,否则就向法院申诉,解除买卖房协议,收回该房,请问您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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