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老人2000年的时候在秦皇岛抚宁牛头崖镇买了一处房子,是农村的宅基
家里老人2000年的时候在秦皇岛抚宁牛头崖镇买了一处房子,是农村的宅基地,没办法过户,所以一直没过户,只有房产证、买卖协议,买买的时候有见证人。现在卖主已经过世了,其儿子听说要这地方要拆迁,要买回这处房子。老人没舍得卖,他们就通过法院发来了传票。想问问这里面的法律规定。我们应该怎么办?是必须还给他们吗?如果我们把房子转卖或赠... 展开
其他答案
你好,根据我国法律,没有房屋产权证书的房屋是不能买卖的,房屋买卖合同原则上属于无效合同。但是,如果买了该类房屋且已经实际居住的,买房人的居住权可以获得法律的保护。如果房屋产权取得后双方办理了房屋过户,那么视为合同履行,双方均不得反悔。需要注意的是,买方确实需要买卖无产权证房屋的可以在买卖无产权证房屋时约定高额的违约金或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时间或者产权证取得后过户的期限。
2018-01-11 09:37
来自北京市
评论(0)赞(0)点赞赞(0)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