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最新做了什么调整?有什么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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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房产税开征最新消息。近日,街头巷尾流传着这样一则消息:自2014年1月1日开始,对拥有两套住宅的家庭,如果人均住宅面积超过了80平方米,多余的部分就会被视为奢侈性住宅消费,超出部分每年征收1%-3%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第三套房产征收4%-5%的房产税,第四套房产征收10%的房产税,且均没有减除额,这则有关2014房产税开征最新消息一经传出,就引来了社会各界广泛的关注和质疑。如果2014 展开
2018-01-06 10:0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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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2014年最新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房产税在下列地区征收: 一、城市按市行政区域(含郊区)的区域范围;二、县城按县城镇行政区域(含镇郊)的区域范围;三、建制镇按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区范围,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四、工矿区指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非农业人口达二千人以上,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工矿区。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税务 展开
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最新调整一、房地产税征收范围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地产。二、房地产税纳税人城市房地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出典者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当地或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均由代管人或使用人代为缴纳。对涉外企业和个人暂不征收城市房地产税中的地产税,改为征收土地使用费。三、房地产税税率1952年12月31日原政务院财政部:将修订加快房产税暂行条例新华网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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