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建房怎么纳税,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包括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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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税法规定,依据法律法规成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发生的应纳税收,应以房地产开发企业为法定的纳税人。因此,无论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其他投资者如何合作,如果形式上没有成立其他法人单位,或者投资者不通过法定程序增资扩股,成为企业法律形式上的真正股东,其投资额就不能在税收上年认定为投资股本,纳税人也还是开发房地产的开发企业 二是在以分配**利润为目的合作建房方面,强调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虽 展开
2017-12-29 15:3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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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包括哪些条件:(1)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各级国家机关一律不得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2)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要求。(3)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4)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不得利用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组织集资合作建房。(5)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单位集资合 展开
在这一合作过程中,甲方以转让部分土地使用权为代价,换取部分房屋的所有权,发生了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乙方则以转让部分房屋的所有权为代价,换取部分土地的使用权,发生了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因而合作建房的双方都发生了营业税的应税行为。对甲方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的转让土地使用权子目征税;对乙方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税。由于双方没有进行货币结算,因此应当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的规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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