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的出售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售价,由市或县人民政府根据以上几项因素综合确定,并且定期公布不得擅自提价销售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定义:1.经济适用房管理用房是指经各级人民政府批准立项建设以及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是适中的且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单套面积设定以及经济适用房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实用效果。3.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按照建设成本确定; (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 展开
经济适用房的出售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售价,由市或县人民政府根据以上几项因素综合确定,并且定期公布不得擅自提价销售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定义:1.经济适用房管理用房是指经各级人民政府批准立项建设以及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是适中的且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单套面积设定以及经济适用房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实用效果。3.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按照建设成本确定; (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成本包括征地折让费。其成本价由 7项因素(征地折迁费‘勘察设计费、配套费、建安费、管理费。 贷款利息、5%以内的利润)构成、税金、1%一3%的管理费。4.经济适用房全部都是以微利价出售。只售不租、勘察设计以及前期工程费、建安费‘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贷款利息、向当地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2.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经济适用房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适用房的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