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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前房屋拆迁时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书上未写明甲方与开发商的义务,只写了30个月过渡期现在可以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来打官司吗?

六年前房屋拆迁时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书上未写明甲方与开发商的义务,只写了30个月过渡期,可是并未按期交房,现在可以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来打官司吗?
ask4905584444|2017-12-15 17:1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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