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市政道路整治拆迁,原告以自己要用房为由(承租人与房东未签任何合同,)法院受理后一审法院庭审查明因涉案是未取得合法产权登记的房房并提交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发布征收公告)驳回原告所有请求的)请问我二审应该怎么样才能获得合法赔偿及能不能在二审提赔偿?
因市政道路整治拆迁,原告以自己要用房为由(承租人与房东未签任何合同,)法院受理后一审法院庭审查明因涉案是未取得合法产权登记的房房,依法认真为无效租赁关系,基于无效租赁关系,故同时亦支持原告请求被告搬离涉案商铺,(被告当时答辯是原告隐瞒拆迁事实,并提交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发布征收公告)驳回原告所有请求的)请问我二审应该怎么样才能获...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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