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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个问题关键在于,你进入公司工作期间是否签订劳动合约也就是劳动合同书,如果公司搬迁你有权不去,但是如果公司开除你,可以得到赔偿,如果是自愿不去的话那是没有赔偿的,你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的规定与单位协商争取按这一条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要求得到经济补偿金的。
2017-11-22 10:5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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