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您好,如果对补偿标准有争议 ,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首先在问题还没有解决前,不要签订补偿协议。其次,律师可以从其他方面找到问题的切入点,对项目用地的审批、立项、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法律规定的复议或诉讼程序以及通过协商的方式,争取提高补偿标准。如有疑惑请来电做进一步解答。
2017-11-14 18:0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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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家地是12年迁,别人家没有地上物都解决了,当年就把钱给了,我家一直没有人管,我们上村上问过两次, 他说等开发商,才算占,我们现在是占的面积,我家有两片地,其中一片能上微机,一片上不了,19年的六月份,我们让他上微机,才告诉我们地动了,才告诉我们钱在村上,地动了应该先解决地上物,我们去政府找了两次,地钱在村上让我们去取,地动了,应该先解决地上物。2012年-2020年至今八年的时间。一直欺骗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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