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处在国家搬迁范围之内,我合同还没到期,单位应该怎么赔偿我
我们单位处在国家搬迁范围之内,我合同还没到期,单位应该怎么赔偿我
其他答案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也有同样的规定。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指出:“本条中的‘客 展开
2017-11-11 12:2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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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同的约定,如单位单方改变公司的工作地点,且拒绝考虑劳动者意愿,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国家搬迁属于不可抗力因素,一般来说单位没有义务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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