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北京到成都太远,我在哺乳期,现在还有两个多月哺乳期结束,应该如何赔偿如何赔偿?
公司搬迁,北京到成都太远,我在哺乳期,现在还有两个多月哺乳期结束,应该如何赔偿?公司会耗到哺乳期结束后再遣散吗
其他答案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也有同样的规定。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指出:“本条中的‘客 展开
2017-10-31 19:11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