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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过户

93年协议离婚,房屋归男方(产权证为男方,切无过错)20年后男方因病,想把房屋更名为再婚妻子名下。但是房产处要求前妻必须到场签字,请问合理吗(据说协议离婚关于财产分割1年内可以反悔,如今已经23年了)
8zoosun|2017-10-28 13:02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1157810217

你好,可以的。
2017-10-28 13:28
来自北京市

ask7252576116

你好,不合法,但是房产处可以怕男方侵犯前妻利益的保险行为。
2017-10-28 13:1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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