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会计分录有人听过吗?是怎样的?
其他答案
对于企业土地使用税的会计核算 ①按规定计算出应缴的土地使用税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金一应交土地使用税 ②实际将土地使用税款上缴税务机关时, 借:应交税金一应交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③计算出应补缴的土地使用税税额时,作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金一应交土地使用税 ④年终实际上缴税金,作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一应交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如税务机关退回多缴纳的土地使用税 展开
2017-10-27 18:1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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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年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会计分录 计提 借:管理费用--土地使用税 贷:应缴税费--应缴土地使用税 缴纳 借:应缴税费--应缴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现金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分录和会计处理。按规定,企业交纳的土地使用税应通过“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科目核算。该科目贷方反映企业应缴的土地使用税;借方反映企业已经缴纳的土地使用税;余额在贷方,表示应缴而未缴的土地使用税。每月末,企业应按规定计算出应缴纳的土地使用税,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企业按照规定的纳税期限缴纳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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