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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前我把位于市区的房子,以十三万元钱卖给我朋友,收到百分之八十的房款行吗?

二年前我把位于市区的房子,以十三万元钱卖给我朋友,收到百分之八十的房款,二年内也没收到余款,至房产未过户。现在我想不卖了,行吗
jqxa1999|2017-10-23 11:35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7659283387

要看合同约定,可以提出解除。建议带上合同当面咨询
2017-10-23 11:4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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