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一个亲戚在县城有一块地,有土地证。后与兄弟姐妹的地一起卖出去,签
十年前一个亲戚在县城有一块地,有土地证。后与兄弟姐妹的地一起卖出去,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约定:买方前期支付总款项的4成,楼盖好后再支付剩余款项。现在十年过去了,楼还没盖好,剩余款项也不支付,推脱没有钱。请问这样的合同是不是不公平?如何能拿到钱?
其他答案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从你的陈述来看,买方并没有违约,合同显然是对卖方(你的亲戚)不利,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到你。
2017-10-18 17:49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你好,协商不成起诉处理,1、民事起诉书。(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都须原告签字或盖章)2、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法定(指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没有身份证的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 展开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