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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手房营业税时间界定的问题

我有一套二手房产权证上注明的日期为2002年1月30日,而我缴纳的契税收据的日期为2002年4月10日,请问我要2007年1月30日将此房出售需要交纳营业税吗?营业税是以什么时间界定的?谢谢!
脆饼干|2007-05-20 15:24

其他答案

跑跑大王

按照产权办理时间交纳,如交纳契税和办理产权时间有冲突,以先办理的时间为准.
2007-05-20 15:29
来自北京市

麻坛大班

如果是2007年1月30号出售的话是不用交营业税的,营业税是按房本或契税票两者先缴纳的时间为准,目前的政策是五年之内需要缴纳,所以如果在政策没有变化的情况下2007年1月30号以后出售是不用缴的.
2007-05-20 15:29
来自北京市

我是小达

如果是2007年1月30号出售的话是不用交营业税的,营业税是按产权证或契税发票两者先缴纳的日期为准,目前的政策是五年之内需要缴纳,五年以外不用交契税.我建议你仔细看一下产权证下发日期,正常来讲,应该是税契发票日期在前的.
2007-05-20 15:2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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