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本人8月份所购买二手房,目前开发商还未开始办理房产证,当时与卖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已付全款给卖方,卖方手写了书面的全款收条,因为房子还未到房产局备案,卖方通过与开发商沟通,将其原始购房合同进行了更名,将老合同收了回去,在新合同上将买房人名称改成了我的名字。 现了解到卖方在将房子卖给我之前,去年因跟别人借钱而将房屋... 展开
律师您好,本人8月份所购买二手房,目前开发商还未开始办理房产证,当时与卖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已付全款给卖方,卖方手写了书面的全款收条,因为房子还未到房产局备案,卖方通过与开发商沟通,将其原始购房合同进行了更名,将老合同收了回去,在新合同上将买房人名称改成了我的名字。 现了解到卖方在将房子卖给我之前,去年因跟别人借钱而将房屋进行了抵押,手写了书面的抵押借条,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下,房屋的产权归属如何界定,如果有法律纠纷,我的购房合同、收条与借钱给卖方的人手上的借条相比,哪个更有法律效力,烦请帮忙解答,谢谢!2016/10/19 14:52补充:补充一些情况: 在我们签订买卖合同之前卖方她承诺在正式签订合同时她老公也会来签字确认同意,实际情况是她老公并没有来,她以其它理由推脱了(我至今还没有见过她老公本人),后来通过与开发商协商将其原始购房合同买受人变更为我的名字了(因为还没有到房产局网签和备案,甚至可以理解为我是买的一手房),她的合同开发商收回去了并与我签了一份新的购房合同。 我想咨询的是,假设她老公并不知道她卖房子的事情或者说知道但并不同意她出售,但是现实是这套房屋目前我已经是实际拥有者。再加上她去年向别人借钱,打借条以房子作为抵押。 这种情况下对我合法并顺利拥有房子的所有权会有哪些不利影响,我需要如何做才能使我的买房手续更加完善来保证我的权益,请各位指点!!!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