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购房的情况采用房屋抵债的方式是否可以?
您好我想问下如果用借名买房的方式买房,为了保险起见,在银行贷款下来后是否可以通过双方做一个过期的借款条,然后再做一个房屋抵债协议并到房产局进行房产抵押,这样达到房屋过户的目的是否可行?注:房屋为贷款。请问如上这样做是否可行,是否还存在风险?如果这样做以后对方存在债务问题什么的是否会影响到我?非常感谢各位律师的回答。
其他答案
如果对方不搞阴谋,债务金额恰与房产价值相当的话,这种方式是完全可以的,没有风险。如果对方搞阴谋,那就有风险。
2017-10-12 11:4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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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房产可能被多次抵押;其次你们的所谓债务不一定会被认可;再次法律上抵押权的实现需要对房产进行评估拍卖,以货币偿还,不得直接过户,执行和解除外;此外还可能出现许多你意想不到的风险
您好,针对您的疑问,提供如下建议,供您参考:尽管您这么操作可以对登记业主有一些限制,但是,物权还是物权,债权还是债权。 我的补充: 2015-10-10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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